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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 发表于文学月刊《青春》2021年第11期,部分文章以前已发表过,此处不作删减。PDF下载可点此处。
小说列表:
- 1. 地球仪
- 2. 发廊
- 3. 电影爱好者
- 4. 在城市之中
- 5. 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
- 6. 破旅馆之梦
- 7. 工作
- 8. 走鬼
- 9. 走鬼(二)
- 10. 骗子
- 11. 小偷
- 12. 小赵的青春歌舞团
- 13. 马戏团和流浪歌手来到捷胜城
- 14. 流浪歌手
- 15. 马戏团
1. 地球仪
桌上放着一个头像,是用竹子的根部做成的。竹根做成头发,很酷的朋克头;竹头做成侧脸,轮廓像个外国人,样子有点像高尔基。
头像底下压着几本书,旁边放着一个白色骨瓷茶杯,杯口崩了一个小缺口,围着一圈茶渍。一杯颜色发黑的普洱茶,有虫子在上面飞来飞去。
房间有个书架,上面的书、影碟堆得乱七八糟的。一张单人铁架床,床头也堆了一些书、杂志。被子上散落着几张照片、一串钥匙、一本笔记本。床旁边一张小茶几,上面放着一包打开过的苏打饼干,两盒方便面,面早已经吃完了,剩下点汤水。
我将茶几上的几块饼干吃掉,穿上黑色牛仔衣离开了房间。
一层楼里有三个房间,厕所公用,就在楼梯口,我打开水龙头洗了个脸。
这栋出租屋有七层,房东住五楼。五楼跟其他楼层不同,单独一个很漂亮的木门,上面倒着贴了一个金色的“福”字。楼梯下到四层就开始乌漆墨黑了,“握手楼”都是这样的。过道里窜出一只小老鼠,它快速爬上走廊的栏杆,消失在楼与楼之间的夹缝中。
到楼下我点了根烟,猛抽两口。小巷子里没路灯,但租户窗口透出的灯光已经足够。巷口有个垃圾堆,垃圾堆是周围的人有心无意堆起来的。有指定垃圾投放点,但远了点,图个方便,人们从楼上不出门都可以扔出垃圾,省事。
远处传来铃铛的声音,环卫工人推着垃圾车缓缓地走过来。对面出租屋的铁门打开,有人扔出两塑料袋垃圾,关门。那两袋垃圾,从垃圾堆最高处滚下来,鸡骨头、米饭、卫生巾、烟头、易拉罐散落各处。
在垃圾堆旁,环卫工人拿出一把铁铲,开始工作。一铲下去惊动了垃圾堆里的各种小动物,蟑螂、老鼠、苍蝇、蚊子、蚂蚁到处乱窜。
我将烟头扔到了垃圾车里,离开巷子朝村口走去。
在一家快餐店里我点了份即炒快餐。一碗米饭、一碟苦瓜炒蛋放在我面前。这家快餐店有十几二十年历史了。对面楼一楼以前是一家超市,二楼是网吧,三楼棋牌,现在整栋成了桑拿城。
桑拿城的霓虹灯招牌很亮,还好最近门口来了几档烧烤。从我这个角度看,烧烤档飘起来的浓烟让霓虹灯看起来没那么刺眼。
烧烤档的生意很好,快餐店的人不多。除了我还有两三个客人,其中一个是兜售小玩具的流浪商人。我之前见过他几次,河南洛阳人,样子长得像兵马俑。我之前跟他买过一只平衡鸟和一个发泄球,发泄球弄丢了,平衡鸟被我送给了房东的小孩。今天这哥们带了一个新玩意,一个会发光的地球仪。要转它,它才发光,我猜就是手摇发电机的原理。快餐店老板给他儿子买了一个,他儿子智力有问题,坐在门口一直在转那个地球仪。
饭吃到一半,突然间断电了。周围的人同时发出了不同频率的叫声,还有人不小心砸烂了玻璃杯、啤酒瓶。就像上个月看世界杯,球刚好撞到门柱上也产生了这种效果。
黑暗中,那个地球仪,越转越亮。一刹那间,我想:如果我小时候能有一个地球仪,一个会发光的地球仪,那我的人生轨迹绝对不一样——瞬间明白了命运其实就是这么简单。
2. 发廊
很多年前,我在发廊工作过一段时间,做过地地道道的发廊妹。工作是我自己找的,面试很简单,老板问我会洗头吗?我说会啊,一问一答,就这样,就这么简单,当时他们正缺洗头妹呢。
发廊里有男孩女孩。男孩负责剪头、染发、焗油;女孩负责洗头、洗脸、按摩。我很快就学会了各种洗头的方法,还有如何说服客人舒舒服服地洗个脸,我还会将镜子、玻璃窗擦得干干净净,老板很开心。
发廊里天天播着舞曲,他们个个都喜欢跳舞,但个个都跳得很业余,个个走起路来,屁股都会跟着节奏一扭一扭的。这些我都学会了。
那会儿城中村里头的发廊还会挂木村拓哉、深田恭子、酒井法子以及一些港台明星的海报。发廊还会播一些劲歌劲曲,有些歌听起来特别怪,整个调调都变了。记得其中有一首是谢霆锋唱的,改编成舞曲后,节奏很欢快,但谢霆锋的声音变了,听起来像是一个鸡嗓子的人在唱歌,很滑稽。每次播到这首“舞曲谢霆锋”我就想笑。
来光顾发廊的客人,什么样的都有。有些人看起来斯斯文文的,但嘴巴很“贱”;有些人满身文身,但说话像个娘娘腔;有些人毛手毛脚,像色鬼投胎,小动作特多,碰到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:停止揉他的头发,掐住他的脖子,掐“死”他;还有些人来发廊,想了半天想剃个光头;也有些人一进来就直截了当,指着郭富城的海报说,我要剪这个发型。
给客人洗头,肯定要陪他们聊天吹水的。
你年纪多大,哪里人?
你猜。
你什么星座的,有没有男朋友?
你猜嘛。
就这样猜一猜、聊一聊,一天就过去了。
有一次,一大早来了一帮人,疯了,说要在发廊里拍电影。老板一开始不肯,怕麻烦。后来他们磨了半天,老板才同意,但也不能搞太久。老板一脸不耐烦,他总是一脸不耐烦,开心的时刻很短暂,一天有那么几个瞬间,不经意地流露出来。他可能是看了某些管理学的书,要在员工面前展示一种威严。但,何必呢,他其实是个很可爱的人。
拍电影的那些家伙得寸进尺,说要追求真实感,想让洗头妹来演洗头妹,结果又挑了负责收银的来演洗头妹。这个可以理解,因为她漂亮啊。但她笨,没有表演天赋,手在抖呢,太紧张了。
她还是演不了洗头妹,演不出导演追求的那种真实的感觉,她本来就是个收银的。经过一番折腾,我估计她现在连收银的都演不了。她脸都青了,都快哭了,把我们给笑死了。
没办法,只能换人。我就跟导演说,我会演,我来试试。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演,但,管他呢,人生如戏嘛。
不过说真的,一开始对着摄像机还真别扭,那玩意让人紧张。但,戏如人生嘛,很快我就习惯了,进入角色。忘词了,我就瞎说,就像平时那样跟客人瞎聊胡扯。结果导演很喜欢,说台词改得很好,很经典;演得也很好,很自然。他问我有没有学过。我当时很开心,我说我没有学过,只是个电影爱好者。
3. 电影爱好者
城中村环卫部门定期会做一些杀虫工作,通常这一天比较混乱,老鼠乱窜,街道满是死蟑螂。保安人员踩着单车巡逻,在各个小巷里走来走去,车轮咔咔咔地把蟑螂和老鼠的尸体碾成了肉泥。
我溜进了丽都桑拿城,扫黄之前它叫梦幻洗浴城。
桑拿城门口站着个穿粉色旗袍的女人,她递给我一个手牌。接过手牌后我快步走上楼梯,楼梯转角处有一面大镜子。上二楼时我退回一步,回头看镜子,我的发型没乱,刚才那阵风,将垃圾吹得到处都是,也将细叶榕上的雨水刮下来,我的衣服被雨滴打湿些许。通过镜子的反射,可以看到整条铺着红地毯的楼梯,看到一楼怀旧的大理石地砖,还能透过对面的落地玻璃看到街上的行人。
走进二楼的男宾接待处,一个侍应接过我的手牌。他用带有地方口音的粤语念了念手牌上的阿拉伯数字,这组数字用粤语读出来感觉不太吉利。他拿着我的手牌走到相应的柜子前,对着电子锁“嘟”一声打开了柜子门。我将衣服一件一件脱掉,露出左胸很酷的龙跟右手一个失败的骷髅头。侍应接过衣服,一件一件挂进柜子里。
我一丝不挂地走进洗浴大厅。左边一排淋浴室,一间间用磨砂玻璃隔开。右边是一个大梳妆台和两间桑拿房,中间一个温泉池,厕所在斜对面,正对面有个楼梯通往三楼贵宾休息室。
从淋浴室里走出几个中年男人,他们说说笑笑,三个跳进温泉池,一个从梳妆台上拿棉签掏耳朵,两个走进厕所,另外一个在饮水机前取水喝。
墙壁上挂着个大电视机,电视播着一部港产片,配乐很好听。有一部很酷的独立电影也用了这段音乐。电影叫《朋克高尔基》,讲述一起凶杀案。杀手动手时就播着这首曲子。
那部电影很好玩,里面三个主要演员一句台词都没有。其他跑龙套的路人却说个不停,各种口音都有,很好玩。有一幕就在附近的一家发廊里取景,我印象深刻。
发廊里放着舞曲,舞曲唱的语言很怪。一个中年男人在和发廊妹逗趣,说他全听懂了,唱的是波斯语。他说他曾经去过土耳其,听过这首歌。发廊妹问唱的是什么?他一句一句翻译给她听,接着还将发廊变成地球,带着发廊妹横跨大西洋:你想象一下,我们的位置是美国,你是华盛顿我是纽约,这排镜子是大西洋,对过那两个发型师是葡萄牙和西班牙。旁边帮人洗头的靓女是法国,她在帮德国洗头,那两张凳仔是荷兰和比利时。角落里焗油的老太婆就是英国。发廊妹问,那中国呢?他指着对面沙县小吃,沙县小吃就是中国,但马上又觉得搞错了,如果发廊是地球的话,沙县小吃已经是外太空了,所以最后还是认为发廊的落地玻璃才是中国。这时镜头对着落地玻璃,几秒后,透过玻璃看到杀手从街道经过,镜头离开了发廊,跟上杀手的步伐。
杀手的样子一点都不酷,很普通,就是那种消失在人海里的长相。不知道是演技问题,还是导演刻意要求,他演得很僵硬,很怪,但就这点也显得他很特别。
其中一幕很关键。
在一家餐厅门口,一个打扮成财神爷的乞丐,背把吉他在唱歌乞讨。店里有位客人给了他五毛钱,他嫌少,没走开,继续在唱那些很难听的流行歌。老板娘怕影响生意,走出来轰他走,一不小心扯破了他的戏服。那套戏服虽然不是纸糊的,但瞅着就可怜,穿得太旧了,风吹日晒,缝缝补补,变得脆弱,一扯就破。乞丐财神爷死活要让老板娘赔他衣服。混乱中小偷趁机拿走了杀手的背包,从餐厅的侧门走掉。
镜头跟着小偷回到出租屋。小偷将包里的东西倒到床上:钥匙、钱包、笔记本、几张照片。接下来的情节是:笔记本的内容引起了小偷的好奇,他按照这些线索来到一间桑拿城。
我从侍应那里拿了一条毛巾,往其中一个淋浴室走去,布帘拉上。一红一蓝两个旋转式水龙头开关,我伸出双手习惯性地同时将它们拧到尽头。
如果杀手这个时候进桑拿城来,他也得把衣服脱光,他也只能一丝不挂地走进淋浴室,在没有任何武器的情况下,他只能徒手把我干掉。
杀手也许会从消毒柜里拿出一件浴衣,抽出腰带,往我这间淋浴室走来,趁我擦背的时候,用腰带勒死我。这种杀人方式电影里很常见,不过也特别有用,一分钟就能把我给解决了。想到这,我喉咙都有点痒痒的,真可怕,幸亏我没什么仇家。
杀手动手的那一幕,摄影拍得很好,镜头从水池里推上来,可以看到池底那些色彩鲜艳的东南亚瓷砖,还有水池里的灯,很梦幻。镜头推出水面时,可以听到几个泡澡的男人在聊天,谈论一则新闻:附近的一个房东被租客敲了头,死在家中,保险柜被撬开,最后凶手在一家快餐店里被警方抓获,他没有反抗,像块木头那样手脚坚硬,被警方抬走。又一说法:他只是个冤大头,凶手另有其人。
4. 在城市之中
他竭力从美好的回忆中醒来,当务之急,应该尽快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,熟悉一下这个城市,看看有什么吃的。
城市,也叫城市聚落,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。城市是“城”与“市”的组合词。“城”主要为了防卫,是用城墙围起来的地域。“市”则是指进行交易的场所。城市的出现,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,也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。
就这样,他在这“最高级的形式”下走着。他看到很多高楼,也看到一些不是很高的楼,好几架天桥,几个巨大的广告牌,一些人,还有赶着去上班的车,天上飞过的飞机,几个造型还不错的垃圾桶。他穿过隧道,经过一个大型的购物广场,广场上有一个雕塑,它有些抽象。他仔细地端详着这个雕塑,看起来像风又像雨,像一团雷和闪电的混合物,又像一个极其复杂的文字,也像疯子的胡言乱语。在21世纪初的深圳街头,他穿着一身还算可以的衣服,两眼发光地盯着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。
距离这个谜一样的雕塑几百米的地方有栋烂尾楼,楼底下聚集了一些人,那些人都在望着楼顶上那个准备跳楼的人。今天吹着东风,一股咸咸的海洋的味道扑面而来。跳楼的人是烂尾楼的主人,欠下了巨债,走投无路,只好选择一条通往永恒沉睡的路。他的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。在城市的另一头,有几个领导在视察一条臭水沟,希望可以将它变成清澈见底的河道。河道的上游有三个流浪汉在打牌,两个光着膀子,一个穿着件黄色的T恤,T恤背面印有金龙鱼调和油的商标,这是他三天前在一个垃圾桶里捡到的。他笑得跟个罗汉那样,用那只布满皱纹的手打出了一对鬼,赢了一局。城市的南边,一对情侣漫步在海滩上,他们在海边待了一夜,为的是看那绚丽的日出,只是去错了海滩,太阳没有从海上升起,而是从旁边的财富广场冒出来。财富广场的一个职员愁眉苦脸,他积怨已久,今天终于鼓起勇气,搭乘电梯去十八楼找他的上司,他想辞职不干了。海滩附近的几个建筑工地都在日夜赶工,灰尘满天飞,根据建筑设计蓝图,周边的居民们应该都知道他们未来的生活要怎么过了,到新建的商业城去看电影,去美食城吃寿司,在特卖场买鞋子,花一块钱从超市里抢购价值十八块的西班牙红酒,到广场去遛狗、看音乐喷泉。现在,眼前的生活,实实在在的每时每刻,就是先忍受一下灰尘,忍受一下那些烦死人的噪音,那些从工地发出的哒哒哒哒,嘣嘣嘣嘣,咔嚓咔嚓,嗡嗡嗡嗡,轰隆……
5. 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
我们在一家士多店门口坐着,跷着二郎腿,一人拿着一瓶啤酒。夏天的阳光透过头上的榕树叶照到我们的身上。他穿着一件红白蓝条纹衬衫,背面有一个图案,是一只卡通腊肠狗。这是一件便宜货,洗过几次之后颜色渐渐变淡,腊肠狗也变得模糊,还沾了些油渍之类的脏东西。现在他这件衬衫看起来像建筑工地围起来的红白蓝布,然后来了一只患有皮肤病的野狗在那里拉屎撒尿。我穿的是一件印有滚石乐队Logo的白色T恤,就是那个经典的大嘴巴,吐着长长的舌头。我这件是正版的,一个香港朋友送的。他半年前去澳门赌场看了滚石乐队的演出,当时我没钱,没去看,现在我后悔了,我应该借钱去看的。
我们经常约在这里喝酒,士多店的老板喜欢港台流行歌,天天在店里用卡带机播歌。我们喝啤酒,吃花生米,听歌。此时此刻士多店正播着一首来自谭咏麟和关淑怡合唱的《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》。
渐渐地,太阳从远处一栋摩天大厦落下。大厦还没盖起来的时候,这个钟数还是有阳光的。我们觉得有点可惜,夕阳很美的。但老板没觉得有什么问题,他认为这样也挺好。不过,他常年躲在士多店里头,阳光多一个小时少一个小时对他来说不太重要。
“太阳落山了。”我说。
“明天的太阳会从后面那栋财富广场升起来。”士多店老板坐在收银台前说。他戴着老花眼镜,整天研究一些赌码的彩报,偶尔说几句废话。
“我看悬,明天太阳不会从那栋大厦升起来,从明天开始连续下一个星期的雨,天气预报说的。”我说。
“其实是会升起来的,只是被乌云挡住,你看不到阳光而已。”他摘下墨镜说。我最近很讨厌他,他老是自以为是,不知道他看了些什么书,或受了什么人的影响,讲话很难听,一大堆理论,眼神很欠揍。我很想拖他到后面小巷子打他,突然间,我心中燃起了一把莫名的浪鸟火。
老板摘下老花眼镜放下彩报,拎着一张蓝色的塑料凳子走出来。他很高很瘦,动作缓慢,长得尖嘴猴腮,没下巴又驼背,整天穿着那件金龙鱼调和油赠送的T恤,上面印有一排排黄色波浪纹,活像一只穿山甲。
“支架坏了,螺丝生锈,滚轮里面的铁珠好像也生锈了,转起来特费劲。”老板站在塑料椅子上双手托住门口的雨棚说。
“换一个吧?换一个新的,这个太旧了,都用了几百年了吧。”我说。
“对,去南泰市场,搞一个法国风情的雨棚。”他说。
“不用,我这个是美国风情的,可口可乐公司免费赞助,我三两下就可以把它修好。”老板说。
“可口可乐跟百事可乐到处做广告,整条街,这家太阳伞是可口的,那家的招牌是百事的,如果有得选,我宁愿选择老干妈赞助的,要么康师傅。”我说。
“为什么?”他问。
“不要问我为什么。”我说。
“应该换一个法国风情的,我上次在南泰市场,看到一个很漂亮的雨棚,装在这里肯定好。”他对老板说。
“我没钱。”老板说。
突然一阵微风吹来,旁边垃圾桶窜出两只小老鼠,天空一架飞机飞过,挡住了北极星。他踢了一下我的拖鞋,轻声说了一句,她来了。
老板的女儿在上职中,周六日放假,会过来士多店帮忙。不穿校服时你不会觉得她是个学生,这条街没有比她长得更漂亮的女人了,她是个仙女,长得像《天使在人间》的艾曼纽·贝阿。她很爱开玩笑,喜欢跳舞,喜欢溜冰,喜欢漂亮的东西,喜欢茉莉花,眼睛里藏着十万个为什么和一千个凭什么,我爱她,我想娶她,我想一直抱着她。
趁老板在忙着修理雨棚的空档,我走进士多店去拿啤酒,偷偷将一张纸条塞到她手里。她脸一沉,咬着牙,小声说:“你们两个傻嗨去死吧!”
我点了点头,转身走出士多店,跟他使了个眼色,拎着一瓶啤酒朝摩天大厦的方向走去。之后,士多店的老板差不多有三个星期没有见到我们这两个嗨佬。
顺便说说,那天回去后,我把那张纸条吃了,我很伤心,内心很痛苦。
6. 破旅馆之梦
从河水村到彩虹村,再到石牌村。
在广州城晃了一整夜,再过一个小时天就亮了。石牌村跟其他城中村一样,住在里头的打工仔、上班族、罪犯、酒鬼、人渣败类把它折腾了一夜后,留下一堆垃圾在街头巷尾,等着环卫工人来打扫,尿骚味、呕吐物到处都是。
我在一家兰州拉面馆点了碗拉面。清晨,他是这里唯一的客人,拉面馆里面干干净净,小弟在揉面团,厨房传来剁肉声,墙壁上贴着一张西北风光的喷画,蓝天白云,绿水青山。羊群在草原上吃草,我在这里吃拉面。
一碗牛肉拉面,上面漂着几片牛肉,像新生的树叶……
给我两斤熟牛肉,一斤白酒。像武侠片里的情节,这几克牛肉末还不够塞我的虫牙。去死吧,再像个娘娘腔那样胡思乱想,太阳又要重新下山了。赶紧吃,吞下这碗拉面,将面汤倒进胃里。
吃完饭就得去找个住的地方。可以住在村里面最狗屎的旅馆,它的价格如果便宜到负数的话最好,反正我是从地府里来的,我比狗屎还狗屎,我比零还少。
就这样,狗屎运来了,我看到一家床位5元的旅馆。一间黑屋子里放了四五张床,上下铺,里面已经有七个人在打呼噜了,老板娘说他们都是些辛苦的农民工兄弟。她让我睡在最里面的那张破床的上铺。我给了她10块钱,她说不用找了,另外5块钱就当押金。接着叮嘱我不要弄太大动静,尽量小声点,别吵醒他们,说完她便消失了。
我用脚尖走路,尽最大努力将声音压到最小,但我的脚关节在叽嘎作响,看来……我严重缺钙啊。来到床边,我抓住上铺的扶手,双手用力,轻轻一跃跳了上去。
很快,我睡着了,和这破旅馆里的另外七个人一起坠入梦乡,加上隔壁屋的老板娘,一共九场梦。梦这种东西,很难描述,虚无缥缈的,软绵绵的,不牢固,抓不准。它不像现实中的东西,由分子原子夸克构成。梦中的一切不会尘归尘土归土,现实中的山由树木土壤构成,绘画上的山由颜料构成,梦里面的山由梦里面的山构成。现实中的人由食物、水还有排泄物构成,梦中的人还是由梦中的人构成。这当然是很显而易见的,但梦真的不可以用语言来描述吗?也许可以吧,但就像你所说的,梦并不牢固,软绵绵的,虚无缥缈。然而文字语言却是扎扎实实的东西,哪怕错别字和胡言乱语也是清晰的。不过不妨尝试一下,虽然意义不大。这时,我梦见了一只松鼠。旅馆里的八场梦:有人卷入一场春浪;有人在梦里通往深渊;有人掉进谷底;有人打牌赢钱,而且快到梦醒的那一刹那,还在琢磨着如何把钱带进现实;有人鬼压床;有人在一个蓝色的梦里慢慢变到一个紫色的梦里;有人骑马经过石家庄;有人的梦跟现实一模一样,白天他是个建筑工人,梦里他还在攉水泥。夜长梦多,还有隔壁屋老板娘的梦,一开始是一艘船或者一栋房子,在一片不是海洋也不是天空更不是太空的地方上飘着,夕阳的余晖从船头照到船尾,或者说从屋顶照到地基,一堆一堆的谷物放在一个房间里,一只老鼠趁机偷吃了她的油,油是装在传统的米缸里的,她打开一扇门想去追赶,一个不大不小,或者说忽大忽小的房间有几个红色的塑料袋在飘来飘去,老鼠即是塑料袋,塑料袋也是老鼠,梦中它们是同一种东西,或者变来变去,她已经忘记了来的目的,当然也忘了那只老鼠了,她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门,想离开这里,这时,一个熟人来找她,他在敲门,敲门的声音跟敲门的声音一样,没有隔着一层记忆,声音很实在,哐哐哐,她想去开门,无奈步伐沉重,每一步都让她想起一件往事,第一件让她想起她的丈夫,她一想起他就哭,于是河流改变了方向往水库流去,她拼命地往岸边游,水库里淹死的人越来越多,第二步带出一个画面,一条泥鳅从石缝里钻了出来,走第三步的时候,房间里的颜色产生了变化,现实中的一缕阳光照了进来,最后旁边建筑工程施工的声音将她吵醒。
7. 工作
旅馆老板娘告诉我附近有个人才市场,叫我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份工作。
工作,具有动词、名词两种词性。作为动词用,有操作、行动、运作等意思;作为名词用,有工程、制作、业务、任务、职业、从事各种手艺等意思。工作的概念是劳动生产,主要是指劳动。一个人的工作是他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。那我要扮演什么呢?烦死了。
我也想找个好一点的工作,但我这种货色,在县城里勉强还算半个人才,在这里就成了笑话了。
南方人才市场旁边有一条臭水沟,其实它已经不那么臭了,但它曾经恶臭过一段时间,所以臭水沟三个字就永远流淌在河面上。它原名叫什么不重要了,反正一说臭水沟,大家都知道是在喊它,它也很平静地默认了,没有激起一丝涟漪。
顺着臭水沟往下走,这附近也在修建楼房,一路上沙子、泥土和碎石头像巧克力酱那样抹在地上。走着走着,我的帆布鞋不知不觉就和它们融为一体了。
我低着头看看鞋,再抬头看看天,阳光没有冲破云层,今天是个阴天。阴天也不错,跟我挺搭的,一个落魄的人就应该搭配一个阴天,这是定律来着,就像分手就一定要在雨天,干坏事就一定要在月黑风高的夜晚。
我回到那个像鸡窝一样的旅馆。隔壁铺的人坐在床上吃泡面,他美美地吃完,然后懒洋洋地将腿伸直,直接架到我的床铺上,问我有没有烟,我给他一根,自己也点一根。他吸了一大口烟,表情像嗨了一样来劲,他太会享受生活了,幸福对于他来说无处不在。他是个聪明人,眼睛发亮,一秒钟看透了我的心。
他说:“你可以考虑去干几天钟点工,派传单什么的。然后攒点钱当本,当个走鬼,来钱快,比打工强,自由。可以考虑卖盗版书,现在的经济条件好了,人们开始注重文化,买盗版书的人越来越多。我知道在哪拿货,请我抽一包烟,我告诉你。钟点工我也知道去哪找,买瓶老珠江给我就好了,我都告诉你。”
8. 走鬼
米奇老鼠和唐老鸭在街上派传单。派传单一天60块钱,穿上特殊服装派的话钱会多一些。有些商家想吸引人,愿意多花些钱,雇一些人打扮成唐老鸭、米奇老鼠来吸引路人。
和我一队的是个湛江佬,他一直在唠唠叨叨,说他其实不太愿意穿特殊服装派传单,宁可少赚些钱,便衣出动,像个人那样站在街上派传单就好了,那样安全一点,穿上这种衣服,很容易被人作弄。
“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挨别人一拳。有一次,来了一个中学生,拿了传单之后,突然就朝我肚子和下面各打了一拳;还有一次,一个女的,突然紧紧地抱着我,想跟我合照,我知道她不是存心想勒死我,但她那样锁住我脖子会让我呼吸不了,我使劲地摇头甩开,她就给了我一巴掌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不去做点别的?你之前做什么的?”
我随口问问而已,他就开始了他的一生简介:一开始在家里那个技校,学那个服装设计还有那个电脑,后来被分配到了工厂,每天加班到十一二点,工资又少得可怜,这都不是事,要命的是还爱上了一个工友的老婆(工厂里那么多个女的他不喜欢,就喜欢别人的老婆)。然后东窗事发……
“这种情况好像不能用‘东窗事发’这个成语,你们在密谋些什么?准备私奔了吗?”
“没有,就是被发现了。”他说。
“那叫捉奸在床。”我说。
“捉奸在床!这也太恶心了吧!没有别的成语吗?”
“不知道,不要用成语了,就说被发现了。后来呢?”
“好,后来被发现了,我被打了,打得很惨,门牙打断了一颗,脸也打肿了。这都没什么,要命的是她为了自保,在她老公面前竟然撒谎说是我强迫她的。那我岂不是就成了强奸犯。我疯了!”他快哭了。
“后来呢?”
“还有什么后来!后来我跑了嘛!在街上捡垃圾,再后来就开始派传单了嘛!”他突然恶狠狠地盯着我。
“嗯……走吧!时间不早了,我们开始去派传单吧。”我说。
“好,等我把这个鸭头套上。”
那天很热,中午的时候商家搞活动,我们在烈日底下又蹦又跳的,直到我的这位战友唐老鸭中暑倒下。
几天后我就背着一个大背包,里面装着满满的一箱畅销书,有《水煮三国》《血酬定律》《潜规则》《细节》等等。这些盗版书很多都是直印版,没有错别字,看起来跟正版是一样的。
我站在书城门口走鬼(注意:走鬼可以作名词也可作动词)。那里人最多,而且都是来买书的,消费者很集中。但书城的保安有时候比城管还狠,听说之前有个走鬼被拖到停车场去打了一顿。有时候他们会将你的东西踢翻,让你的货物像被仙女散花那样,你一件一件去捡的时候,还得小心他们的脚。当然,这种事情不会天天发生的,不是每个保安都那么狠,也有个别好的。比如那个歪脸,他就是个好人,会提醒你,快点走,一会领导检查,城管马上到!不过,你也得打起十二分精神,眼观三维,耳听全方位,像动物那样保持敏锐。
作为一个新走鬼得盯紧老走鬼,一有什么风吹草动,就跟着撤。有一个叫赵云的老走鬼,他眼睛一直盯着一个方向,当他感觉到了什么,通常会先往地上吐口痰,下一个动作就是关起他的行李箱,然后推着他的自行车慢悠悠地走了。他满满的一行李箱盗版书就绑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。他轻易地将自己混入人群中,消失得无影无踪,风中有朵雨做的云,他悄悄地混进乌云中。这时城管的车杀过来了。我跟着赵云躲过了好几劫。
赵云传授了很多经验给我:如何快速将货物收起来,一般不要超过三秒,三秒之后,世界就不真实了。他给了我一个黑色的大背包,让我将装书的纸皮箱放在里面,城管一来,我快速将手上的书扔进箱子里,然后拉起拉链,背起背包,混入人群中。
如果混不进人群中,这时就得赶紧往后撤,有两三个方案:一个是维多利亚广场的肯德基,你直接走进去,没人拦你,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。运气好的时候,你还能碰到一块完整的炸鸡翅,这时你不要犹豫,拿起来就吃,放心,那些都是干净的,如果是半个汉堡什么的就算了,留给流浪汉;另一个就是,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,直接走进书城,往左手边的厕所走去,有尿没尿都进去,或者在某个书架前停下来,随便拿一本书看,要很坚定,假装你可能会买这本书;第三,如果已经被盯上了,实在走投无路的时候,躲进草丛,或跑进书城后面的过道里,或者往停车场里窜。不过,我承认,后面这两个都有赌的成分。最好还是去肯德基,如果哪天你生意好,去点一份炸鸡吃也OK,不过,还是算了,进去找个空位坐下来就行了,没必要浪费那个钱,我知道哪里有便宜的炸鸡吃,跟肯德基炸出来的一模一样,甚至比它还好吃。
9. 走鬼(二)
上班族下班的时候,我就出去走鬼,那时街上的人最多。生意好的时候就早点收摊,生意不好就多等等,这跟钓鱼有点像。
我一般在两个地方走鬼:节假日的时候肯定去最危险的书城,平时就会待在暨大西门的建设银行门口。
跟我一起钓鱼的人来自五湖四海。经常站在我旁边卖盗版CD的是惠来的阿兄,他一直红着脸,脖子也是红的,感觉他一直在喝酒,他解释说他只是喝一点点,易醉。但他老婆说他再这样喝下去,小心得肝癌死掉,一直说他不听,每天晚上一瓶白酒,每次都说只喝一点点,只喝一点点,一点点、一点点,然后就是一瓶!
阿兄看起来很像个傻子,行为也像个傻子,虽然有时候他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,但是,千万不要被他骗了,他真的是个傻子。他经常挨过来和我聊天,翻翻书,说读书很重要,一个人如果不读书命运会很悲惨,一个国家如果不读书就会落后,落后就会挨打。他还推荐我一本好书,叫我去拿货来卖,长销不衰,叫《人性的弱点》。但他又补充道,可惜他自己不认识字,没上过学,他是听华威达酒店的保安说的。有时候他会去跟他们一起“斗地主”,那个保安说全世界的成功人士都在看这本书,还给他读了几段,很好!这本书真的很好,你一定要去看。(现在,我已经34岁了,我还是没看他推荐的那本书,我错过了什么呢?)
阿兄的老婆有时候会到天桥上或马路对面摆摊。只要他老婆不在,阿兄就会经常起生理反应,见了女的就调戏。那位批发盗版碟的花姐一出现,阿兄就会过去抱着她。不可否认,花姐长得可以,风韵犹存。但人家是来给你们这帮卖碟的补货的,不是来让你们想入非非的,拜托。阿兄带了个头之后,其他人也会跟着调戏她,不过手段没那么低级。阿兄的亲弟弟也跟他一起走鬼,他其实长得还挺帅的,有点像梁家辉,谈不上A货,低配版的梁家辉吧,不过还是可以,眉清目秀。但通常这个时候,他也会跟着一起说一些下流话。虽然他从不毛手毛脚,但他笑得很贱。
10. 骗子
走鬼的时候经常会有小偷和骗子出现,小偷只偷顾客的东西,骗子专骗走鬼的钱。骗子一般是集体出动,专骗那些新走鬼。通常一个先过来问你多少钱,你刚回答完,另外一个骗子也过来问价钱,当第一个骗子跟你砍价的时候,第三个骗子也上来拿起你的书问多少钱,在你忙不过来的时候,第一个骗子拿起一张假钞给你,说买一本书,你正要认真检查一下钱的时候,第二个人也想跟你买五本书,第三个人也想买,这时你的内心是喜悦的,今天生意怎么这么好,你开心到忘形,连钱都没细看就装进口袋,然后将自己身上辛辛苦苦挣来的真金白银找给人家,而且是以最快的速度,因为骗子在催你找钱,而且你自己也希望快点找给他,好做下一单生意,下一单是五本书啊,我的天啊!但是,当你找了钱给他之后,三个骗子就同时溜走了,当然第一个骗子除了拿了你九十块钱真钞,还有一本盗版书。
这时,被留下的莫名其妙的你:这怎么回事?当你意识到怎么回事的时候,你猛地拿出口袋里那张假钞看个仔细,真的是一张A货。你就这样被骗了。这个“你”就是我,我第二天摆摊就被骗了。我真是一头驴啊!
11. 小偷
“哎!我的钱包不见了!”
你弯下腰看着鬼摊里的一个玩具、一本书或者一张碟入神时,你的钱包可能就已经不见了。高明小偷就像空气一样,在嘈杂的人群中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存在。但,一旦失手,就完蛋了,一下坠入地狱。走鬼里面有很多好事的人,专打小偷,有些还往死里打。
有一次,一个小偷在偷一个女人的包时,正好被人发现了,人群中有人大叫一声:“小偷!”
走鬼中一个矮子先冲出来,他是个江西人,卖游戏碟的。小偷见势不妙,拿着包横穿马路。那条马路可不是一般的马路,有四个车道,中间还有一道栏杆,公车、私家车、货车都从这条公路穿过去,非常危险。
小偷横穿马路是走投无路。矮子冲过去是头脑发热。就像你平时在电影里看到的场面一样,艺术源自生活嘛。不过,也不否认,有另外一种情况,就是小偷和矮子都受电影的影响,所以横穿了马路。那么,这就是生活模仿艺术。
“别跑!”
“哎呀!好险啊!”
“哇……差点被车撞死。”
“妈咪,你快看。”
“要死啰!别看。”
大家都在看着他们。喇叭声、刹车声、司机的骂声,还有矮子的叫声,人群里议论的声音。这出戏才刚刚开始。
另外两个走鬼——卖打口的黄毛和“梁家辉”从天桥上跑过去支援矮子。小偷躲过几辆车好不容易跑到对面马路去了,结果被赶到的“梁家辉”踹了一脚,当场扑街,摔个狗吃屎。
这时矮子也冒着被车撞死的风险冲到了马路对面,他几乎把他一生受到的委屈都发泄在这个小偷身上,使劲踹他。叫人出乎意料的是黄毛,原以为他和“梁家辉”一样,是过去当援兵,合伙一起打小偷的,没想到他是来劝架的,他拉开了矮子。“梁家辉”一把将小偷的包夺过来,他像个英雄那样跑回来,将包还给了那个女人,这个女人是现实中的人,她除了说声感谢并没有给他一个吻。
最后矮子和黄毛将小偷押回来,我看到小偷一直在求饶,最后他们在下天桥的时候,把小偷给放了。就在小偷跑下天桥的时候,胖哥出现了,他看起来很凶,像黑社会老大,作为走鬼,他的形象很可以,他是专卖咸碟的,他的样子太吓人,感觉随时会杀人。从天桥下来有两条道,一条是走人的,一条是给自行车、摩托车走的斜坡道。小偷就是从斜坡道跑下来,胖哥就站在斜坡道的中间,小偷从他身边跑过时,他故意伸出脚绊倒了小偷,小偷从斜坡道上滚了下来,就这样摔掉了两颗门牙,满脸是血,最后一瘸一拐地离开了这条街。
12. 小赵的青春歌舞团
走鬼和走鬼,面对城管的追捕时,大家都亲如同志。但在平常,那感情就很微妙了。大家都想争一个好的位置,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舞台,街道就是丛林,人的求生欲、对金钱的渴望暴露了动物性的一面,按照达尔文的说法,“优胜劣汰,适者生存”……但谁理他啊,慢慢地,每个人都在这条街上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。
我也有我自己的位置,我的位置还不错,因为我与世无争,一副不像做生意的样子,事实上我也不打算做,一旦卖得差不多了,我就早早收摊走人了,如果卖得很好,通常第二天我就不会出现了,基本上我就靠它维持我的生存。我要是想把走鬼当成事业,那我就是个傻瓜;我要是想靠它发财致富,那我就是个大傻瓜。看着整条街的傻瓜和大傻瓜们,我在想:我会不会是另一种傻瓜。
小赵,另一个与世无争的走鬼。他不卖东西,非要说,那就是卖想象力吧。他给人设计签名,十块钱设计五个签名,有时候七八块钱也收,看情况,手头紧的时候五块钱也干。
但我从来没有叫他帮我设计过签名,我觉得他的设计很浮夸,俗气。那些来找他设计签名的路人看起都挺正常的,名字也很正常,大都很朴素,像“丽娟”“狄俊”什么的,经他一设计每个名字都变得很造作。他解释说混口饭吃而已,但有时候又说签名很重要,特别在现在的社会,它是一种可以提升自己的东西,一个好的签名甚至可以改变人生。你看过哪个名人的签名跟狗啃似的,不可能,对吗?所以,我说小许啊,我来帮你设计一个签名吧,你的签名太不讲究了,字也写得难看。
到现在都没有介绍我自己,小赵刚才说的小许就是我,我叫许昌龙。
你看看,你的这条龙和李小龙的还有成龙的龙都是龙,但是,我怎么看都觉得是一条泥鳅。你下笔一定要有力,最后这一点要有回勾,这一撇也要做点文章,毕竟是一条龙嘛!俗话说画龙要点睛,画蛇不能添足,但是有时候破坏一下也挺好,画蛇也给它添个足,有时候效果不错的。等等,写得有点凌乱了,糟糕,墨水喷出来了。
他就这样强买强卖地免费给我搞起了设计签名。但,我有我的风格,而他是不会懂的,我也懒得多说。
他以前是干建筑装修的,在深圳有一家公司,后来因为偷工减料被检修人员发现,所以赔钱、坐牢。(偷工减料为什么会坐牢呢?搞不清楚。听另外一个走鬼说,他的施工队死了人,搞得不明不白,所以……)从牢里出来后世界变了,生意不可能再做了,也离了婚,他想过自杀。本来就不想活,他说。我问他为什么。他没有回答,眉头紧锁地看着车流。
后来他到处走了一段时间,瞎混呗。跟了一个歌舞团,就这样走了几年。一开始打杂,之后团里乐队的鼓手走了,他就去打鼓;歌手走了,他就去唱歌,弹弹吉他。随便,他说他那三脚猫功夫可以忽悠忽悠人,反正观众也没什么要求,他们主要是来看美女的。
我想起了在宝石城,红城电影院旁边的艳舞表演,“劲歌辣舞,极致诱惑,嗨翻全场”。售票处两侧摆的都是火辣辣的宣传海报,上面都是些穿得很少的女性形象。
小赵说我想多了,他们的歌舞团还是有点正规的,里面有一些很健康的文艺节目,像小品、耍杂技和变魔术等。当然,也有女孩子上去跳艳舞,这是重头戏,但我们是有底线的,底线就是不露关键部位,但也极其诱惑。
“后来,有一次,哎!这事我都不愿意提,当时有一帮地痞流氓,专门来搞事的。这些流氓,我见多了,差不多就得了,不用玩得那么尽的。但这些混帐直接冲上舞台对着那几个穿泳衣的女孩动手动脚,又摸又抱又亲。当时观众乱作一团,其中一个女孩是乐队萨克斯手的女朋友,她被一个流氓按在地上。愤怒之下,萨克斯手拿起地上的石头,砸破了那流氓的头。后来,流氓拔刀子了。我本来是上去劝的,也被捅了一刀,而且是差点致命的一刀。我昏迷了好几天,醒来后,歌舞团的人已经走了,医生告诉我,我已死过一回,往后要小心了。”
13. 马戏团和流浪歌手来到捷胜城
我在捷胜生活了十年。在我十岁那年,父亲生意失败,欠了一屁股债。他经营过的餐馆、发廊、卡拉OK厅都以失败告终,再加上赌博输钱,除了欠银行和朋友的钱,还借了高利贷。就这样,天时地利人和,我们全家连夜跑路,离开了捷胜,去了海城。
捷胜这个海边古城,原名捷浪埔,明朝初期作为军事要塞纳入了国家海防体系,建立捷胜所城,取原地名“捷浪埔”之“捷”字,加取“胜”字,寓击敌必胜之义。民国时,她坚固的城墙被彭湃带领的工农革命军破城后拆除,只留下小小的一块,几米长的一个破墙角。
所以当时,我们一家半夜从北门撤离时,捷胜城已经没有所谓的“北门”了。没有城楼,没有城门,没有城墙。只有北门边上一家福建人开的饺子馆还亮着灯。我们就这样逃离一座记忆中的古城。
在捷胜的那十年,给我留下许多愉快的童年记忆:卡拉OK厅里的歌声,发廊里的洗发水香味,在餐馆里看我爸做烤鸭、杀蛇、剖鲎,还有当地人求神拜佛的各种祭祀仪式,各种街头卖艺表演,有线电视机里的香港电影、日本卡通片……虽然我们连夜出逃时有各种“美中不足”,按照传奇故事或港台连续剧里的经典剧情,逃亡一座城池,需要一辆马车。现实是一辆小货车,很现实主义,毫无惊悚悬疑,事情早就策划好。当晚司机一脸不耐烦,我妹妹都困了,想睡觉;小货车本该磕磕碰碰地行驶在古城的石板路上,这个情节也是多余,只有部分小街道保留了石板路,通往北门的大街早已铺上了水泥路;一路上很顺畅,也没有垃圾和野狗挡道,债主们都在睡觉;贿赂守卫城门的卫兵这事也省了,如果卫兵们还在,那么他们当中最年轻的也可以当我爷爷的爸爸了,而我爷爷已经仙逝了好几年。只有月亮是同一个月亮,这个永恒不变。
14. 流浪歌手
那些在各个乡镇流窜的民间杂耍、街头表演,当时在捷胜还是很常见的,人们司空见惯,见怪不怪。像街头唱曲、舞狮、打拳头、空手拔牙、卖膏药、耍猴、喷火吞剑、胸口碎大石、小姑娘扭曲身体从一个小圆筒穿过,乞丐财神和畸形人沿街乞讨……
不过,比较少见的,是流浪歌手和马戏团的到来。不得不说,在当时,一个带着吉他、留着长发、穿着大头皮鞋、打扮奇怪的人到捷胜来弹琴唱歌,还是一件很神奇的事。从地图上看,捷胜这片土地的形状如同海豚的尾巴,是三面靠海的半岛。出城往南走,几公里就到了海边,想再往前走,就得搞一艘船下南洋了。很少有外地人会没事跑来捷胜,当然,拿把吉他在捷胜的街头上唱一晚上的歌,这肯定不能称之为“事”啰。她不是一个流浪歌手路过的地方,你只能是特意过来,来看看捷胜的海、破旧的码头、荒废掉的鲍鱼厂。
这个“闯入者”对我颇有些教育意义。当时我不知道流浪的概念,更不可能知道流浪的意义,还有一个人为什么要流浪,或者说他凭什么可以流浪。只觉得他就是个流浪歌手的形象,如果要抓一个流浪歌手来做标本,那就是他了。
不像马戏团的到来,做足了宣传,流浪歌手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出现了。他和马戏团的老虎、狮子、黑熊一样,也是我第一次见到的,真是新奇。打从在北门见到他,我就一路跟着他。那个季节是夏天,傍晚时分,我跟我堂兄阿龙吃完晚饭出去逛,到处走走,捡一些空烟盒来折成三角形。这些“三角形”都是我们以后“赌博”用的资本,如果捡到特殊的烟盒,那就值钱了,虽然它不能变成真实的钱,但它还是比普通烟盒值钱,这就是我们当时的观念,有点类似于原始人拿贝壳当钱使的感觉。当我们在满地找“钱”的时候,就这样,撞见了歌手。他从北门外走过来,一路上吸引了好几个小孩子,最后在公厕旁边的一栋空房子门口坐了下来。斜对面是一家水果摊,那家水果摊的老板娘是我妈的好朋友,我叫她芳姨。芳姨有三个孩子,都是男丁,其中大儿子有智力障碍。显然,歌手的吉他引起了儿子的关注,他跟我们一样都有好奇心,只是他更放得开,马上就想去拨弄歌手的吉他。而歌手像赶苍蝇似的赶他那只像八爪鱼一样的手。傻儿子的手肌肉神经天生有问题,让它看起来像只柔软的八爪鱼。
起初歌手什么都没做,只是坐在那抽烟,便引来一群人围观。后来他跟水果摊要了个纸皮箱,借了一个灯泡。芳姨的水果摊就开在自家门口,她叫丈夫从家里引一个灯泡给歌手照明,还给他点了个蚊香。空房子门口的小台阶变成流浪歌手的舞台,那灯泡就吊在他头顶,纸皮箱放在脚下,他坐在台阶上开始弹唱。那天具体唱了些什么歌,我现在没什么印象了。但可以想象,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,一个流浪歌手来到广东沿海的一个偏僻小镇上,他会唱些什么歌?不来首《大约在冬季》,也要大家一起唱童安格的《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》,或者毛宁的《涛声依旧》。我只记得黑压压的一群人,一圈圈地包围着歌手,很多人向他点歌,也有人往纸皮箱里扔钱。
我站在歌手旁边,看他表演,一直到“演唱会”结束。感觉他唱了很长时间,小孩子对时间的感觉跟大人不一样,不同步,时间跟空间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,都被放大了好几倍。从北门到南门是一段遥远的距离,一首歌也特别漫长,一个夏天简直是一年,一年就更漫长了,应该有半个世纪了,骗你是小狗。最后他卖唱一共得了八块钱。接着发生的事,很现实,马上结束了刚才大家一起开心的浪漫时光,让我看到了现实生活的另一面:芳姨的丈夫跟他要了五块钱电费。当时,我很替他抱不平,凭什么!一度电才多少钱!我心里这样想,可是没敢说出口。看得出歌手犹豫了,当时他好像讨价还价了一番,可是最后,现实主义战胜了浪漫主义,说多了都是废话,歌手还是给了他五块钱。
收摊之后,我和堂兄阿龙还一直跟在歌手的屁股后面,想看他究竟想去哪。他在标兄的私人诊所停了下来,跟标兄要了一杯水喝,然后接着往南门走。感觉他好像要去海边,我们没继续跟了,去海边的话就更遥远了,那是世界的边缘。我站在诊所门口跟标兄说水果摊真是黑心肝,借了一下灯泡就向他要了五块钱,他今晚只挣了三块。标兄是个年轻的医生,长得帅气,在我眼里他是个好人的形象。他只是在笑,好像没说什么。我回去又把这事告诉了我妈,我还告诉了多少人,他们都怎么回应我的,我记不得了。
有趣的是,我的堂兄阿龙,他长大后也成了一名歌手,在街头卖唱。不过,他不能被称为流浪歌手,他的形象不像,反倒像个发廊仔。他曾在广州黄埔大道的隧道里卖唱过一段时间。当时我住在石牌,时不时会去看他,偶尔跟他一起唱几首。观众是那些下班后匆忙穿过隧道的无产阶级劳动人民。隧道两边都有公交站,无产阶级们下了公车,穿过隧道,一波人当中偶尔会有两三个停下脚步,他们其中的一个可能会给你扔钱。有一次有个路人扔了一百块钱,这不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干的事,一般来说,丢个硬币会比较正常。可是,当时我们高兴坏了咧,百年难得一见,立马闭嘴收摊去吃大排档,几瓶啤酒下肚之后,买单时才发现是张假钞。后来,阿龙在青春期结束后,去深圳待了一段时间,最后流窜到虎门,终于稳定了下来,结婚生崽,成为一名发型师,在虎门经营着一家很小的发廊。他在电话里告诉我发廊的名字,叫“阿龙造型设计工作室”。店里只有他一个人,他既是老板也是发型师,同时也是勤快的“洗头妹”和“扫地阿姨”。他还留着那把吉他,偶尔会弹琴唱歌给客人听,展示一下自己的音乐才华;业余时间还会去当婚庆主持人,在婚礼上主持节目、唱歌助兴,挣点小钱。后来我也成为一名音乐人,我和阿茂组成的五条人乐队,经常在各地演出,在我父母眼里,我们这种方式,也颇有点流浪艺人的感觉。
15. 马戏团
我对马戏团的记忆要更模糊一些,或许它比流浪歌手的历史要更久远?不过,也不一定。现在回忆起来,小学以前的事,在时间顺序上,有点乱了,有一些事分不清楚谁先谁后,也没有什么“时间参照物”,比如说,如果我读了幼儿园,那么我还可以说:“哦,对!那是我读幼儿园初班的时候,我跟一个流浪歌手去了一趟海边。当时我们还一起去看马戏表演咧。”我就像一只被放养的走地鸡,一直悠哉悠哉地玩到读小学,人生才开始有了编年史,上学的闹钟才响个不停,才正式开始了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,一直嘀嘀嗒嗒到现在。马戏团可以早点来也可以晚点来,对现在的我来说,没什么关系了,就当是在我五岁那年吧。
有一次,我们乐队接受杂志采访,我提起小时候见过的一次盛大的民间活动“扮景”。当时各乡各村的人都出动了,大家穿着各式戏服,举着龙虎狮、鱼蟹虾等模型游街,大锣大鼓、舞龙舞狮地从南门到北门穿过捷胜城,一路吹拉弹唱,场面相当波澜壮阔。记者问我当时几岁?“大概五六岁吧。”我说。后来她去查了,发现时间是1989年正月二十,那时我三岁都不到。我一直以为三岁以前的事,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,但我对“扮景”前后发生的事,还记得挺清楚的,真是奇怪。“扮景”的重头戏之一——一只大狮子,就是我们许家的人做的。它不是传统的“舞狮”和“虎狮”,而是一只真实形象的狮子。我几乎记得整个制作过程,先用泡沫板做出狮子的外形,涂上一种蜂蜜颜色的胶水,等胶水凝固后,将狮子分为头尾两截,再将里面的泡沫板掏空。狮子皮是我妈用布缝制的,当时她是一名裁缝,她还会自己设计衣服呢。我记得,狮子皮贴上去那天,出了点小问题,导致狮子左肋骨那边形成了一条褶皱,这事当时就让我很不舒服。
对马戏团的记忆要比“扮景”更模糊,难道是在我一两岁的时候?我问过我爸,他也搞不清楚。我打电话问我妈,她说:“马戏团有来过吗?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。可以问问你外公,他正好今天到家里来。”过后,她给我回电说,外公说马戏团五六十年前来过,他说那时候捷胜非常繁华,很热闹。她还说外公一下子兴奋了,开始聊个不停,一直在聊他小时候的捷胜城。是我记错了吗?不可能,小时候马戏团肯定来过,虽然事情的经过已经很模糊了,但有个场面我印象深刻。
不管了,还是说说我印象中的马戏团吧。现在想想都觉得很梦幻,第一次看到真正的狮子、老虎、马、黑熊。马戏团的大棚就搭在南门外新建乡的市集上,动物关在笼子里。他们带狮子、老虎去游街了吗?可能有,可能没有,这个已经不重要了。但,马戏团的宣传车肯定穿过小镇的大街小巷;车头挂着的高音喇叭肯定也一直都在响。
每逢农历三六九赶集时,市集里人很多,马戏团来了就更热闹了。父亲带我去看马戏,在大棚外面的一处空地上,我见到狮子、老虎、黑熊被关在笼子里。随后的马戏表演我只记得一个场面,就是开场的时候,一个女骑士骑着一匹马冲了出来,跑了一圈,便出了意外,不知道为什么,马冲向观众。当时我好像坐在第二排,它向我这边冲过来。女骑士拼了命拉住缰绳,但它还是撞上了头排的观众。我记得那是一匹红棕色的马,鬓毛是黑色的。观众躲开了没有?有人受伤吗?马戏有继续下去吗?这些记忆不知道被我遗忘在大脑里的哪个角落,我再也记不起来了。